部分事业单位二00七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2008-01-08 10:36:13.0
 

新乡县部分事业单位二00七年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新乡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依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市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聘用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各个用人单位,进一步改善人员结构,加强整体队伍建设。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面向新乡县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2、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具有特殊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条件为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197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人员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这次招聘涉及到11个主管部门所属的13个事业单位,全部是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60人。其中招聘专业分类具体如下:
1、法律、法学及相近专业12人;
2、金融、工程建筑、规划设计、土地资源、园林及相近专业等13人;
3、农业畜牧及相近专业14人;
4、文秘、新闻、装潢及艺术设计、计算机网络及相近专业等21人。
当报考人数不足专业分类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时,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重新审定招聘专业分类计划和面试人员比例。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公开招聘实施前,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县电视台和新乡县政府公共信息网(http:www.cnxx.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7年12月19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新乡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联系电话:5063831)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报考时只报考专业分类不需要报考聘用单位,通过招聘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按拟聘用人员所学专业确定聘用单位,个别专业人员较多(或不足)时适当调整到相近专业的聘用岗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学位证(有规定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父母一方在新乡县工作的非本县户口的子女需提供父母所在单位的证明)、就业报到证(或者就业协议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报名时填写《新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交纳笔试考务费(含报名与信息采集费)100元。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对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填写《新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情况登记表》,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分类造册。
考生于2007年12月27日,到新乡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四个部分。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科技、历史、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材料作文,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成绩×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新乡县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3分,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专业分类拟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举止仪表和实际分析判断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专业分类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2007】25号)的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体检人数不足时,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此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分类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人事部门结合用人单位,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核等办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再争取招聘计划,未能实现的,依照学历高低、专业对口程度、获奖情况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仍不能确定时,通过加试按成绩高低聘用。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同一专业分类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要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新乡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聘用人员尚未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聘用审批机关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者自主择业。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县人劳局和用人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县人劳局和用人部门商定抽调人员,并明确分工,按照本方案的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者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将受到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附件:一、新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新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新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情况登记表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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